`

Forcing and duality-corrected contracts for volatility control

创建于 更新于

摘要

本论文在连续时间的委托-代理框架中,重新构建了在漂移与波动控制均可影响产出的情境下的最优激励合约,扩展了以往基于2BSDE的合约形式。文章提出一个更通用的 ψ 参数化合约族,使合约对代理人具有揭示性且对委托人不损失普遍性;给出两种具经济直观的具体规格:强制性(forcing)契约与对偶性修正(duality-corrected)契约,前者通过对观测到的波动路径实施惩罚以引导代理人达到目标波动,后者在原始合约框架上补充 F⋆⋆−F 的对偶项以修正潜在的对偶缺口。研究表明,即使 Assumption 2.3 不成立,仍可通过上述通用合约达到 contractible-volatility 的最优值,即原问题的最优值等于第一最佳问题的值,从而实现对波动控制的最优激励。论文还给出 ψ 的构造条件与两类典型实现,并对等价性、收敛性及潜在反例进行了系统讨论。核心结论包括:在 2BSDE 与 BSDE 两条路径下对原有结论的局限性与扩展、引入可揭示的通用合约族及其在无须 Assumption 2.3 情况下的最优性、以及 contractible-volatility 与原问题之间的严格对应关系的存在性与构造性。以上要点及推导跨页展开,文中详细给出定理与证明框架,便于后续在量化与理论研究中进行推广与应用 [page::1][page::2]

速读内容

深度阅读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