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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ional Bubbles: A Cla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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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告围绕理性泡沫的精确定义及其经济含义展开,重点澄清了Miao和Wang(2018)模型中所谓“理性股价泡沫”不存在的实质性证明。报告通过扩展连续时间环境中的泡沫判定引理,说明在无聚合不确定性的情形下,股价与基本面价值得到验证且泡沫作为投机成分不存在,强调了理性泡沫仅为无基础投机行为,结合Kocherlakota(1992)和Santos & Woodford(1997)等经典结果深入阐释了将泡沫与派息资产联系起来的困难,避免文献中的概念混淆现象,为泡沫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纠正和指引 [page::0][page::2][page::4][page::6][page::8][page::9][page::11]

速读内容

  • 理性泡沫定义与经济直觉 [page::0][page::4][page::5]:

- 理性泡沫指资产价格超出其基本面价值(未来股利贴现值),且存在基于未来转卖预期的投机行为。
- 价格气泡等同于资产价格与基本面价值之差,即对转置条件的违反体现投机成分。
  • 泡沫存在性的数学判定(泡沫判定引理) [page::6][page::12][page::13]:

- 在无聚合不确定性模型中,资产价格中存在理性泡沫,当且仅当股利与价格比的无穷级数(或积分)收敛,即 \(\sum{t=1}^{\infty} Dt / Pt < \infty\)。
- 衍生连续时间版本,引理显示若 \(\int
0^\infty \frac{dFt}{Pt} < \infty\) ,则存在泡沫。
  • 将理性泡沫附加于派息资产的根本困难 [page::6][page::7]:

- 若价格股利比收敛于正常数,泡沫必然不存在。
- Kocherlakota(1992)及 Santos 和 Woodford(1997)证明,当资产支付非零且不容忽视的股利时,理性泡沫无法形成,因为资产价格趋于基本面价值。
  • Miao和Wang(2018)模型的非理性泡沫结论 [page::8][page::9]:

- 该模型中公司价值表达式为 \(V(K) = QK + B\),其中 \(B\) 被作者解释为泡沫。
- 通过应用泡沫判定引理,报告证明此模型中股价等于基本面价值,\(B\)其实不构成泡沫,不包含投机成分。
- 这反转了标准理性泡沫模型的逻辑,属于多重均衡中的自我实现信念,而非真正的理性泡沫。
  • 系统性文献引用与误解现象 [page::9][page::10]:

- 文献中有大量论文引用Miao和Wang(2018),多将其视为理性泡沫模型,导致相关混淆。
- 表1列举了多个相关文献中“解释”泡沫项为泡沫成分的典型表达。
  • 结论与建议 [page::10][page::11]:

- 泡沫应有严格且统一的定义,避免文献中因不同定义混用而导致理解偏差。
- 理性泡沫是无基础投机行为的精确定义,派息资产出现理性泡沫需谨慎验证,Miao和Wang(2018)模型不满足此类定义。
- 促进泡沫相关领域研究的科学、健康发展,有助于澄清理论困惑。

深度阅读

金融研究报告详尽分析


——《Rational Bubbles: A Clarification》
作者:Tomohiro Hirano与Alexis Akira Toda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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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数据与概览


  • 报告标题:《Rational Bubbles: A Clarification》

- 作者:Tomohiro Hirano,Alexis Akira Toda
  • 发布机构/形式:学术评论文章(暂无具体期刊信息,但文中提到批评Miao和Wang(2018)发表于《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
  • 研究主题:资产价格泡沫的理论定义及澄清,特别聚焦“理性泡沫(rational bubbles)”的精确定义与经济含义。批判分析Miao和Wang(2018)中所谓的“理性股价泡沫模型”的方法与结论。


核心论点
本报告旨在澄清“理性泡沫”的数学定义和经济意义,指出已有文献中对于“理性泡沫”的误用与混淆。特别针对Miao和Wang(2018)关于理性股价泡沫模型的主张,作者严格证明该模型内不存在理性泡沫,即泡沫等于投机行为且资产价格超出基本价值的情况。报告提醒学界和读者需警惕不同定义下的“泡沫”用词混淆,保持理论严谨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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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逐节深度解读



2.1 引言


  • 关键内容

报告开篇首先阐述经济文献中“泡沫”一词常见定义——资产价格 ($P$) 超出其基本面价值 ($V$),即未来股息现值 ($D$) 的总和($P>V$)。然后介绍理性泡沫的经典内涵:在无限期经济均衡框架下,价格超过基本面可能是基于“投机”——即投资者相信可将资产未来高价转售。
  • 逻辑与依据

引用了Samuelson(1958)等奠基论文,强调理性泡沫反映“无背书的投机”(speculation backed by nothing)。同时,提及市场参与者预期共识,均合理、完全信息状态下,价格超基本价值依旧可能存在投机泡沫。
  • 说明

作者界定“理性泡沫”并非市场波动、价格繁荣等宽泛日常含义,而是特定数学和经济定义,重点在于投机行为和跨时期转售可能。

2.2 现有文献多样的“泡沫”定义(第1页)


  • 各领域“泡沫”定义多样:

- 经验金融中定义为价格走势异常偏离长期趋势(Jordà等人,2015)。
- 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定义为价格股息比的爆炸性动态(Phillips等,2015)。
- 货币理论中,泡沫亦被称为流动性溢价(Lagos等,2017)。
  • 报告目的再定位

纠正定义混淆,准确传达理性泡沫的本质——来源于破坏资产定价的横截面“远期价值预期”(即破坏跨期最优条件的“跨期边界条件”或transversality condition),强调其并非纯技术性条件,而是经济学上“资产转售投机”存在的标志。

2.3 理性泡沫及其存在的根本难题(第2-3页)


  • 核心难点

经典文献(Kocherlakota 1992; Santos and Woodford 1997)已证明:对带股息的资产(例如股票、房地产)严格证明理性泡沫存在极其困难,且被视为长期且核心的理论挑战。
  • Miao和Wang(2018)主张的反驳

Miao和Wang宣称提供了理性股价泡沫理论,解决了上述难题。报告指出,这一主张不可成立。通过提出证明,说明其模型中所谓“泡沫”并非理性泡沫,而是模型内部另一类经济现象或“多重均衡的自我实现预期”,缺乏投机泡沫的数学和经济本质。
  • 理论影响

文本强调,若不承认理性泡沫理论的核心定义与逻辑,仅凭“解读”或“解释”称其为泡沫,容易误导学界及政策制定。

2.4 理性泡沫的正式定义(第4-6页)


  • 报告详细介绍了理性泡沫的数学表述。关键公式如下:


\[
\pit Pt = Et[\pi{t+1}(P{t+1} + D{t+1})]
\]

是资产定价基础,其中$\pit$为风险中性状态价格折现因子,$Pt$为资产价格,$Dt$为股息。
  • 关键定义

基本价值定义为未来股息现值:

\[
V
t = \frac{1}{\pit} Et\sum{s=t+1}^\infty \pis Ds
\]
  • 泡沫部分的定义


\[
B
t = \lim{T \to \infty} \frac{1}{\pit} Et[\piT PT] \ge 0
\]

资产价格等于基本价值加泡沫价格:$P
t = Vt + Bt$。当$Bt > 0$时即为理性泡沫。
  • 解读

泡沫即为未来预期价格成分,超过所有股息收益的部分。特别地,对纯泡沫资产(无股息,如货币)、基本价值为零,价格全部来源于投机期待。
  • 跨期边界条件(transversality condition)


\[
\lim
{T\to\infty} Et[\piT PT] = 0
\]

若成立,则无泡沫;反之,存在泡沫。此条件背后反映的正是投机成分的判定。
  • 重要点

本节清晰揭示理性泡沫的精确经济学和数学定义,指出成熟理论对资产价格泡沫的抽象化表述。此定义适用于有和无股息资产,唯有实际存在正股息情况下,泡沫存在更具挑战性。

2.5 泡沫特征表述(Bubble Characterization Lemma,§2.2,第6页)


  • 在无总体不确定性经济下,Montrucchio(2004)引理简化了泡沫存在的判定标准:


理性泡沫存在的充要条件为价格股息比的倒数级数收敛:

\[
\sum
{t=1}^\infty \frac{Dt}{Pt} < \infty
\]
  • 含义

如果股息收益率($Dt/Pt$)不能衰减到零太快(即股息收益保持一定比例),则泡沫不存在。

2.6 理性泡沫在股息资产上的根本难题(§2.3, 第6-7页)


  • 由上述引理得出关键结论:理性泡沫不能长期存在于股息资产当中,若价格股息比例趋于正常常数,泡沫必为零。
  • 逻辑演示

对资本资产,若价格和股息常数为$P$和$D$,则风险无风险利率$R=(P+D)/P$。基本价值按贴现股息计算,正好等于价格($V = P$),故无泡沫。

  • 更一般结果来自Kocherlakota(1992)、Santos和Woodford(1997):


- 必须存在资产持有者的资产规模无限波动且其财富现值无限大,方可存在理性泡沫——现实及常见宏观模型难以实现。

- 这也是传统宏观金融模型中难以附加真实泡沫的因由。
  • 对实验者的启示

文献大多聚焦于无股息资产纯泡沫模型,添加真实股息资产泡沫是长期开放难题。

2.7 对Miao和Wang(2018)模型的细致分析(第8-10页)


  • 模型简介:该模型涉及一系列随机投资机会的公司,股票价值表现为:


\[
V(K) = Q K + B
\]

其中$Q, B \geq 0$是常数,$K$是资本,$QK$被Miao和Wang解读为“基本价值”,$B$被称为“泡沫”。
  • 报告观点

作者证明该模型不存在理性泡沫,$B$只是数学项,不具备“理性泡沫”中投机成分的经济意义。
  • 证明关键点


- 股票支付连续股息,价格和股息趋稳正值常数。

- 利用无总体不确定性版本的泡沫特征引理,价格股息比有下述积分无穷大,必无泡沫。
  • 结果


\[
Pt = Vt, \quad Bt = 0
\]

整体股票市场和个股层面皆无理性泡沫。
  • 批判


- Miao和Wang的逻辑反向,先定义$B$项,再解释其为泡沫,且频繁使用“rational”一词,实际缺乏严格的定义支撑。

- 众多后续文献引用其模型视为理性泡沫模型,实属误解。
  • 表1解读

报告列举10篇公开发表文献中相关表述,明确多采用对$B$项的“解释”、“解读”式语言而非严格定义。此现象普遍,显示相关领域存在认知偏差。
  • 结论

Miao和Wang(2018)的模型更应视为具备多重均衡的资产定价模型,股价映射基本面,两稳态由“自我实现预期”推动,非基于纯粹理性泡沫投机。

2.8 结论(第10-11页)


  • 报告总结


- 强调“泡沫”定义多样且混用导致误解。

- 理性泡沫定义严谨,体现“无背书投机”的投机本质。

- Miao和Wang(2018)及相关文献未实际证明存在理性泡沫,存在定义和逻辑混淆。

- 呼吁学术界及更广泛的读者加强一致性定义的认识,促进资产泡沫经济学的健康发展。
  • 态度开放


- 作者承认其它泡沫定义(基于异质信念、不完全信息等)合理,鼓励多元研究,但强调必须避免割裂的自相矛盾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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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图表与数据解读



3.1 表1:典型模型中$V(K) = QK + B$表达方式列举



| 论文 | 泡沫相关表述 | 页码 |
|------------------------------|------------------------------------------------------------|-------|
| Miao and Wang (2012) | "we require bit > 0 and interpret it as a bubble" | 85 |
| Miao and Wang (2014) | "We interpret Bit > 0 as the bubble component" | 157 |
| Miao and Wang (2015) | "We may interpret Bt as a bubble component" | 772 |
| Miao et al. (2015) | "we may interpret this component as a bubble" | 608 |
| Miao et al. (2016) | "Bt > 0 for all t and interpret it as a bubble" | 283 |
| Miao and Wang (2018) | "we interpret Bt as a bubble component" | 2601 |
| Chevallier and El Joueidi (2019)| "bt ≠ 0 is the bubble term" | 122 |
| Sorger (2020) | "q(t) ≠ 0 is said to contain a bubble" | 525 |
| He (2021) | "the second term is viewed as the bubble" | 251 |
| Ikeda (2022) | "interpreted as a liquidity bubble" | 1579 |
  • 解读


该表强调近年以及早前文献普遍采用“解释式语言”面对$B$项,而非严谨定义的理性泡沫判定。泡沫标签背后逻辑多为作者自行诠释而非理论直接导出。
  • 意义


反映资产泡沫文学中定义混淆现象普遍,警示理论研究需遵循标准定义以维护科学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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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估值分析



本报告核心在于资产定价中的理性泡沫定义,并未针对具体企业做传统意义上的估值模型构建。
  • 使用的资产定价工具


- 资产定价方程体现基于无套利条件:当前价格为未来价格和股息的期望现值折现。

- 通过跨期边界条件(transversality condition)判断泡沫成分。
  • 当代理性泡沫条件


- 跨期边界条件的违反($\lim
{T\to\infty} Et[\piT PT]>0$)即为泡沫存在。
  • 工具优点


- 定义模型无关、经济含义明确,规避单纯统计或经验式泡沫界定的主观性。
  • 报告未涉及DCF、可比估值、市盈率倍数等传统估值法,而是应用动态资产定价框架精确定义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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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风险因素评估



报告并无传统投资风险分析部分,但隐含风险及问题点如下:
  • 定义和理解不一致导致研究误导和政策制定风险。
  • 学术引用误解:大量文献将非理性泡沫模型误判为理性泡沫,干扰理论推进。
  • 研究结论歧义:不同定义下“泡沫”结果大相径庭,易使非专家误判资本市场风险。


报告通过澄清定义间差异与强调严格证明要求,为抵御上述风险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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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批判性视角与细微差别


  • 报告本身的慎重表述


作者明确认可“泡沫”定义多样,鼓励多路径研究,但坚持各自需保持定义自洽、一致。
  • 针对Miao和Wang(2018)及相关文献,报告批判核心是其“应使用更严谨的理性泡沫定义而非简单解释文本中的‘B’项”。
  • 潜在偏差:报告显示,研究界存在对“泡沫”一词的泛用以及方便解读现象,不利于相关领域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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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论性综合



本文围绕“理性泡沫”的科学定义系统阐释并展开批判性评论。核心结论如下:
  • 理性泡沫是资产价格中超出基本价值的投机性成分,在理论中表现为跨期边界条件的违反,具有明确且严格的数理定义和经济学意义。
  • 传统经典文献表明,对支付正股息的真实资产,理性泡沫极难存在,除非模型中资产价格与股息比例出现特殊且非现实的变化。
  • Miao和Wang(2018)模型虽然标称存在价格泡沫,其实该“泡沫项B”并非理性泡沫的数学定义下的投机泡沫。利用无总体不确定条件下的泡沫判定引理严格证明了该模型不存在理性泡沫。
  • 市场、学术引用层面对此模型的误解十分广泛,进一步凸显了学界对“泡沫”定义混淆的风险。
  • 相关图表(尤其是表1)显示,对“泡沫”组件的“解释”和“视为”很常见,然而不产生严格的理性泡沫特征。
  • 本报告通过细致的数学定义、理论回顾及严格逻辑推导,强调资产价格泡沫研究必须保持严格定义一致,避免以“语义”换“科学成果”。
  • 作者最后呼吁:

- 学术界应统一标准与定义,明确区分“理性泡沫”与其它泡沫概念。
- 公众、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应谨慎对待泡沫一词,以免混淆视听。
- 鼓励多元泡沫理论发展,但必须在一致的逻辑、严格的理论基础上进行讨论。

综上,本文不仅正本清源澄清理性泡沫理论的科学内涵,也批判性检视部分著名模型误用泡沫术语带来的影响,对于推动宏观金融资产泡沫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学术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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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引文溯源示例


  • 定义与经济学含义讨论来源:页码4-6 [page::4,5,6]

- 泡沫判定引理及无泡沫条件:页码6-7 [page::6,7]
  • Miao和Wang(2018)模型批判及非泡沫证明:页码8-10 [page::8,9,10]

- 表1与引用文献统计:页码10 [page::10]
  • 结论段落与立场阐述:页码10-11 [page::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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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述



该报告通过严密的理论分析和文献梳理,提供了对“理性泡沫”学术标准的清晰解读,明确划分了纯理论泡沫与“解释性泡沫”概念,强调理性泡沫必须满足数学跨期边界条件的破坏,是投机支撑且非股息背书的价格成分。对当前文献尤其是Miao和Wang(2018)模型的深入反驳,提醒研究者避免混淆泡沫实质与模型解释,提升金融资产泡沫研究的严谨性与科学性。



(注:以上为示例图表markdown格式,具体需按原文图表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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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1350字)

报告